对华光伏二次双反终裁:最高税率超200%
留给中国光伏企业的努力时间已经不多了。
美国商务部就中国大陆向美国输入晶体硅光伏产品一事,宣布了终裁结果,认定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二者相加最高税率超200%。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也将征收反倾销税。
数月之前,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大陆产品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与之相比,终裁结果认定的台湾地区产品倾销幅度下降,但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
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业。2012年12月,美国对中国产光伏电池第一次“双反”调查结果裁定,美国将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此次“双反”调查,源于美国商务部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于今年1月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调查。此次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做法。
幸运的是,此次美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终裁并不是”真正“的终裁。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29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这家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才将正式开征“双反”关税;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也就是说,中国光伏企业仍然有时间去改变“双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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